灵台县“六个推进”加快“放管服”改革工作

来源:灵台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9-05

 今年以来,灵台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顺利。

 一是高效承接推进简政放权。对照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决定和《县(区)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7项,公布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目前全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88项,备案制管理事项19项。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核对了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各部门权责清单,根据许可事项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情况,进行了更新完善。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灵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项目审批总时限控制在16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运用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基本实现了在线并联审批、平台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和在线监督,累计受理权限内在线审批、备案各类项目222项。

 二是归并职能推进“一窗办”。围绕加快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方案》,将人社局1—3楼改扩建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正在抓紧施工。改建完成后,拟进驻部门50个、人员136人,设置窗口91个、后台审批区41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进驻。撤销整合了烟草分中心,对12个部门、4个分中心、2个办事大厅分别设置了后台审批区,初步建立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归并整合进程,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合理设置办事窗口,强化服务功能,目前各乡镇均建成了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了全覆盖,建成标准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74个。

 三是搭建平台推进“一网办”。紧盯年底前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的目标,制定印发了《灵台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在全面建成甘肃政务服务网灵台子站、完成县级政务大厅业务办理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灵台子站对接的基础上,改版升级了“甘肃灵台”门户网站,实现了甘肃政务服务网灵台子站与“甘肃灵台”门户网站的前端整合。积极与市网信办衔接,制定了《甘肃政务服务网灵台子站改版方案》,完成了甘肃政务服务网灵台子站的改版升级,目前正在对网站的页面端口、内容设置等逐模块、逐栏目、逐事项进行优化。现阶段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占政务服务事项的13.7%,待市上“三平台、五系统”建成后,将实现80%事项“一网通办”。

 四是优化流程推进“简化办”。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了专项清理,第一批公布取消证明事项34项,公布保留事项证明事项243项。对照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理发布县政府行政审批领域中介服务事项14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事项52项。全面落实“3550”改革举措,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了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了项目快速落地实施。

 五是提升效能推进“马上办”。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要求,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640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2822项、公共服务事项248项、便民服务事项570项。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分2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401项,占纳入清理范围的政务服务事项的40%,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办理,婚姻登记办理及补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度诚信考核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六是创新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了《灵台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累计抽查市场主体289户,对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标记为经营异常51户,办理注销11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户,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对外公示。同时,对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满三年的11户企业进行了提醒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履行义务的及时列入“黑名单”,使不讲信用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营造了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