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研讨班交流材料(三)

天水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来源: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1-17

 近年来,天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积极适应事业单位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不断探索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新途径、新措施,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着力加大监管力度,实现了工作重心由“登记”向“监管”的有效转变。

 一、基本做法

(一)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促进提高公益服务质量。一是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整改完善。二是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天水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的全程监管三是开展“解剖式”监管,根据”双随机“抽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检查。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和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有效地促进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逐步形成“三化”态势。一是通过制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流程》、《上门核查工作程序》、《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进度监测台账》等,细化了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推进抽查工作制度化。二是通过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汇总表》、《抽查通知书》、《实地核查记录》、《整改意见书》等,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文书等进行了规范,确保抽查工作规范化。三是通过实行“定比例”与“多批次”相结合,不断加大抽查密度,逐步推进抽查工作常态化。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017年度273个(市直28个)事业单位的公示信息抽查,抽查比例达到了全市所登记事业单位的10.25%。发现变更登记、证书管理、举办资金、业务活动、注销登记、公示信息等问题80多个,进行了整改完善。对有名无实、职能严重弱化、活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业单位,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机构编制挂钩,进行了调整、撤并,解决了个别“僵尸”单位,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通过开展公示信息抽查,面对面向事业单位宣传了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强化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行为。

(三)开展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进一步实现“五个结合”。通过制定《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方案》,不断优化评估指标、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开展履职评估与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结合、与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相结合、与实地核查工作相结合、与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事业单位运行异常名录制度相结合。在评估工作中始终坚持“九个是否、一个有无”原则,即: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活动,是否按照《条例》规定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合法收入是否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是否按照《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证书和印章,接受捐赠、资助是否符合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是否有违反《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评估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通知其举办单位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办法,要求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有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已经作为开办资金评估验资,但核准设立后,其账务处理时并没有登记入账,造成账面资产与实际登记不相符,我们通过协调其举办单位,及时督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避免资产流失。对有的事业单位对外使用的单位名称与登记核准的名称不一致,我们给予收缴单位印章的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申请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严格把关,不符合法人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特别是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坚决不予登记,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对被撤销、解散的事业单位法人,按照法定程序一律予以注销。对已具备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根据情况采取告知、催办、警告、通报、培训等方式强化法人登记监管,规范登记管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督管理。

(四)建立相互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土地、人社、银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监督制约管理机制,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运用的监管力度。要求各部门自觉地依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相关业务活动,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力。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共识。通过联合监管和广泛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要求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有所增加,提高了事业单位对法人登记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学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对事业单位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失信者缺乏联合惩戒的平台和措施。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如何运用,运用到哪些领域还未提出明确要求。对纳入失信者名录后,没有信息平台支撑,也没有联合惩戒的措施。

(二)监管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乏力。监管存在制度不完善,一旦发生违规问题,有关方面不予配合,登记管理机关难作为。《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一些条款缺少操作性,难以实施到位。例如:《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撤销登记,但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办理,因办理撤销登记有可能涉及一些纠纷和责任,地方登记机关不敢贸然行事,使撤销登记成为摆设。

(三)监管理力量不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队伍力量薄弱,无法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市级登记机关2-3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日常的随机抽查工作。影响办事效率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省上出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定,明确联合惩戒的措施,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库管理,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

(二)建议省上制订出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罚细则,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采取“约谈”、“问责追责”等措施,规范事业单位行为。

(三)建议以省编办的名义,下发一个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文件,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县登记管理机关人员力量,要求编制至少在5名以上,以适应增加的机关群团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和加大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需要。

(四)建议省上对涉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等,除省上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外,还可组织到外省市地区进行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以指导和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四、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市在推进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上登记管理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提高站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有效措施和方式方法,使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能够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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