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着眼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持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庆阳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4-02-20
一是从严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规部门责任,持续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计划,编印《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资料汇编》,向部门单位和县(区)赠阅,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自觉遵守《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落实事前对接沟通、党组(党委)酝酿讨论、会议集体审议、按权限分级审批等制度,坚持“先调研、再讨论、后研究”的步骤,围绕“五个是否”开展论证,严格按规定要求审议办理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建立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议事清单制度。着眼于议事决策程序的科学化,依据《条例》《规定》,制定出台市委编委及其办公室审议事项清单,按照职权法定、科学配置、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突出编委“抓大事、议大事”的职能定位,将机构改革、体制调整、管理创新等10个方面的事项纳入市委编委议事范围,将调整部门单位本系统内编制、科室名称等8个方面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事项授权市委编办办理,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认真做好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管理制度,对由市委编办起草、实施,以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及市委编办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现行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标准等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件,并提出了保留、充实和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四是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准备。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纪律要求,暂停办理涉改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非涉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从严从紧审核办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对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涉改部门单位名单,全面梳理机构、编制、人员、职能等相关情况,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认真学习中央地方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全省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机构改革推进会议等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加强改革前瞻性研究和政策储备,为有力有序推进我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做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