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推行“五项管理”打造实名制“大数据”

来源:平凉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7-05-16

  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甘肃省平凉市紧盯“两个只减不增”目标,坚持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着力构建要素齐全、查阅便捷、共建共享的实名制信息“大数据”,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推行一体化管理。坚持在机构编制总体工作中统筹谋划实名制管理,从领导层面、制度层面、操作层面同步发力,形成了用编审批、工资联审、职数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体系,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流程。积极推进系统数据与日常管理台账的相互融合,实行机构编制数据“一个出口”,在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实名制数据的基础支撑作用,实名制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

 二是推行动态化管理。针对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的调整和变化,更加注重均衡进度和工作节奏,坚持长期抓、时时管,杜绝临时突击和拖延积压,着力增强实名制数据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改变以前由各单位自行维护、编办后台审核的管理模式,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事项原则上一律由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统一维护,基本做到了机构编制事项10个工作日内运转到位、人员变化事项5个工作日内运转到位、县(区)提交事项当天随即审核,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推行精细化管理。实名制管理的命脉在于信息的准确。在确保实现“两个100%”目标(即所有机构100%建册,所有人员100%入库)基础上,对录入实名制系统的每一条原始数据,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三一致”,即:机构规格、编制类型、经费形式等信息必须和“三定”规定相一致,人员“三龄”、职务职称等信息必须和干部档案相一致,特殊复杂情况必须由相关部门共同协商一致,从源头上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是推行协同化管理。健全编委会议事决策程序,把分属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的职责,统一到了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上,对于不按规定程序补充的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进人审批和工资发放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经费预算,有效解决了机构编制管理“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优化内部运行流程,在编办业务科室之间推行工资联审制和信息定期通报制,有效杜绝了“灯下黑”、“两张皮”的现象。

 五是推行销号制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年报统计和督查调研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梳理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逐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督办抓落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大力推行实名制管理随机抽查制度,半年和年底各抽查一次,每个县区随机抽取20个单位,详细查验实名制运转流程的规范性和实名制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对机构漏建、台账漏项、人员漏统等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有效传导了工作压力,夯实了实名制管理基础。

                                            (平凉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