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拟推荐省委编办市县处处长刘克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参评对象。根据省民委要求,现对刘克东同志进行二次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评选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如不存在影响评选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评选手续。
一、公示受理反映时间
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委编办综合处(老干部处)
受理电话:0931—89229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邮政编码:730030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