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22-07-13
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平安中国建设全面推进。截至2021年12月,全国已建成各级综治中心58.3万余个,省级综治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市、县、乡三级建成率均达到90%以上。
福建省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协调省级编办统筹解决综治中心机构编制问题,省综治中心核批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海南省加快推动综治中心全覆盖。全省共挂牌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综治中心2838个,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山西省统筹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协调省市县三级编办通过新增设立实体化机构和专项编制、从其他单位编制中调剂、将其他机构直接更名并调整职责等多种方式,11个地市、118个县市区中已有8个市、78个县级综治中心设有专门机构。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已从行政管理领域延伸拓展到社会治理领域——全省正在加快打造一站式服务、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推动将基层的矛盾多元化解中心、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整合为“一中心”,带动形成社区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基础,街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功能平台”,县市区“一中心”上下联动的、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实现对各类群众诉求的“一站式”受理、调处。
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坚持问题导向、资源整合、实战实效、科技支撑的总体思路,发挥综治中心的平台作用,完善超大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山东烟台、威海等地将市级综治中心设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县级综治中心设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并结合正在推进的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明确镇街综治中心为必设机构,综治中心主任确定为副科级,并通过检查督导、定期调度等方式督促各区县落实。江西赣州、上饶等地以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探索民生民安深度融合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的路子越走越宽。两地按照“集中资源、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要求拓展综治中心功能,将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统一整合为社会治理中心,依托相关职能部门进驻或联动,统筹开展基层治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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