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探索推行“大科室”制改革积极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来源:庆阳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5-03-03
为进一步优化部门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庆阳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开展“大科室”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分批启动实施“大科室”制改革,推动部门单位内部组织架构重构和优化,提升行政运行效率效能。 《意见》强调,要按照“积极稳妥、解决问题、逐步规范”的思路,综合考虑目前市直部门(单位)内设科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配备等要素,分类型、分批次推进市直党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大科室”制改革,促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精简优化、科室力量有效集聚、相关事项相对集中、履职质效不断提升。 《意见》指出,要以科学配置职责为重点,细化分析内设科室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全面梳理职能职责;要采取整合重组科室、优化调整职能、明确统分主次关系及衔接配合方式等措施,科学组建“大科室”,推进内设科室结构性充足和体系性重构;要按照“一件事项由一个科室负责、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的思路,结合各项职责对应的具体事项,规范赋予科室职责任务;要根据调整后科室职责和日常工作量变化情况,统筹核定科室人员编制,高效配置编制资源,坚决消除“一人科”问题;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从严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从严控制挂牌科室,严禁出现1个科室加挂多个牌子现象。 《意见》要求,各涉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按照市委、市委编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把工作程序,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分工,研究提出“大科室”制改革必须的政策口径,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据悉,庆阳市“大科室”制改革工作先行在市直7个部门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改革试点。下一步,将跟进抓好持续推进部门单位“大科室”制改革,推进部门单位职能重构实现“化学反应”,以内部运行机制的优化,推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来源:庆阳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5-03-03
为进一步优化部门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庆阳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开展“大科室”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分批启动实施“大科室”制改革,推动部门单位内部组织架构重构和优化,提升行政运行效率效能。
《意见》强调,要按照“积极稳妥、解决问题、逐步规范”的思路,综合考虑目前市直部门(单位)内设科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配备等要素,分类型、分批次推进市直党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大科室”制改革,促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精简优化、科室力量有效集聚、相关事项相对集中、履职质效不断提升。
《意见》指出,要以科学配置职责为重点,细化分析内设科室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全面梳理职能职责;要采取整合重组科室、优化调整职能、明确统分主次关系及衔接配合方式等措施,科学组建“大科室”,推进内设科室结构性充足和体系性重构;要按照“一件事项由一个科室负责、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的思路,结合各项职责对应的具体事项,规范赋予科室职责任务;要根据调整后科室职责和日常工作量变化情况,统筹核定科室人员编制,高效配置编制资源,坚决消除“一人科”问题;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从严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从严控制挂牌科室,严禁出现1个科室加挂多个牌子现象。
《意见》要求,各涉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按照市委、市委编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把工作程序,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分工,研究提出“大科室”制改革必须的政策口径,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据悉,庆阳市“大科室”制改革工作先行在市直7个部门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改革试点。下一步,将跟进抓好持续推进部门单位“大科室”制改革,推进部门单位职能重构实现“化学反应”,以内部运行机制的优化,推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