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个看”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三定”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一是看落实,确保职能职责履行到位。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及时提醒督促被修订单位履行“三定”规定新增职责,不得越位、缺位、错位,如敦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三定”规定修订中新增会同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总体规划等、培育文化企业达规入库、负责园区品牌化建设等主要职责,自“三定”规定下发之后,按照新增职责迅速行动,编制并实施了《敦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培育了乐动敦煌(敦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标入库以及顺利通过省文旅厅对我市国家级园区复核等相关工作,通过细化、明确职责拓宽了园区的发展思路以及产业发展方向,不断激励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聚焦主责主业实效,增强了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切实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二是看运行,确保人员内设融合到位。围绕职能履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编制人员配备等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对照修订的“三定”规定开展自评自查,通过评估,明晰职能运行的效能和科学调控的路径。如文博会展事务中心“三定”规定修订后,将原招商会务科调整为会务服务科,并细化了服务职能,理清了科室职责,发挥了职能作用,强化了机构协调保障能力。敦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三定”规定修订后,将原内设机构融资管理科调整为产业发展科,修订后更加符合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发展需求,为下一步园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看统筹,确保主责主业发挥到位。“三定”规定修订提升了机构编制部门的科学化管理水平,通过对部门整体分析与评价,最大程度的激发了各单位的创造活力,如敦煌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修订“三定”规定后,紧紧围绕“提升景区品质”,统筹发展和安全两条主线,在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保护利用、创新经营模式、丰富旅游业态等方面充分履行职能职责,理清管委会与景区服务中心交叉重复职责,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了景区服务质量,强化了景区机构保障,有效地助推了我市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四是看效果,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到位。市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信息平台,以“三定”规定为依据核准校对基础数据,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基础性、重要性作用,将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和运行情况列为自查重点,聚焦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通过书面和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将相关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为后续修订“三定”规定明晰了方向,确保修订更切合实际,全力发挥“三定”规定管根本、管长远、管大局的基础性作用。(供稿人:田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