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七措并举全面深入贯彻《条例》《规定》
来源:张掖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2-05-10
近日,张掖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通知》,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机构管理、职能配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管理、人员管理、监督检查七个方面明确相关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
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上,要求各县区党委编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将《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法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坚决防范和抵制条条干预机构编制。
在机构职能配置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全面评估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依照上位法和上级部门职能职责变化情况,适时对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进行调整优化。
在规范机构设置上,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相关要求,申请设立、撤销、调整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必须具备明确的法理依据,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撑,新设立事业单位坚持“撤一建一、多撤少建”。围绕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大局,加大对职能相近、职责弱化、职能缺失、运转不畅的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
在优化编制配备上,全面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打破编制“一定终身”“部门所有”,根据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变化情况,采取空编统筹、余缺调剂、职能调整、编制周转、连人带编划转、机构整合等措施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创新编制管理,积极探索路径方式,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探索试行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和部分岗位“岗编分离”,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在领导职数管理上,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原则,建立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领导职数核定和调整,依据相关规定,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开展评估论证后按程序办理。
在加强人员管理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调动、调整、调任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先办理编制使用手续,并严格执行人员流动相关规定,教育、卫生、科研等领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先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空编情况,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同时对满编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规范编制备案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临时人员聘用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强化监督检查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上级党组织监督与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以及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杜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