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分类施策整合机构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来源:省编办审改处     发布时间:2017-06-22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天水市对市一级涉及行政审批的24个部门,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不增加内设科室、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原则,在与各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单设、挂牌和进一步明确职责三种模式,整合调整部门内设机构,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并逐步移至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办公。

 一是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改革科。对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审批职能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市林业局等9个部门,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在撤销其职能单一、职责任务小的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改革科,统一行使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

 二是加挂行政审批改革科牌子。对审批事项较少、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的市农业局等9个部门,不再单设行政审批改革科,在已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加挂行政审批改革科的牌子,赋予行政审批职能,统一承担该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三是进一步明确审批职责的科室。对审批职责已经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的市工商局等6个部门,不再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改革科,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行政审批职责任务,并逐步集中到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审批。

 通过整合职能,理顺工作机制,靠实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初步形成“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牵头审批、相关科室协调配合”的审批机制,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

                                              (编辑:董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