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编办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榆中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7-07-05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榆中县编办结合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监管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落实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构建科学监管机制,依法拓宽监管领域,努力优化监管手段,实现放管结合。完善市、县两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社会共同监管,做到监管责任无盲区。
    二是细化监管内容。着眼于现行保留、取消、调整等情形的行政审批事项,分门别类细化监管内容,对不同情形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对承接和保留的现行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自由裁量,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运行机制;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审批部门一律不再审批,严禁以其他名义变相保留或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下放到位,并做好指导承接工作;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办事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作为审批事项变相审批;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的行政审批事项,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市场监管责任机制。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积极促使其依法开展活动,全面提高服务效能;对其他行政权力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权力依法行使。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落实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主体是具有审批事项的部门,由各部门明确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领导和牵头协调科室,并签订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
    四是制定监管细则。按照一个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一个监管细则的要求,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明确行政审批对应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指标、监管方法措施、监管程序和违法查处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细则,并按照制定的监管细则强化监督管理。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绩效评价等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提高监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