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三个清”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来源:庆阳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8-12-29

 庆阳市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有效衔接,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和要求,采取“三个清”的措施,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一是学清政策。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甘肃省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目标路径和任务要求,切实做到改革政策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牢牢把准改革的正确方向。

 二是摸清底数。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前期调研等工作,对各事业单位的职责、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按完全承担行政职能、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等类别,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界定,并对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出各自承担的行政职能,建立职责台帐,形成明晰一览表,做到事业单位的职责、编制、职数、人员等情况全面掌握。

 三是理清路径。在吃透政策、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界定的事业单位类别,分类制订改革的路径,坚持“政事分开、理顺关系”和“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回归行政机构的行政职能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按照有关程序确认后,写进机关“三定”规定。对执法类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确保不再将新的行政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承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调整后,原有事业单位实行整合设置,进一步优化理顺事业单位体制机制。

                                       (庆阳市编办: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