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编办念好“六字诀”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来源:酒泉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8-07-13

 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以来,酒泉市通过六项举措,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各项改革,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1.全面摸底调研,做到底数“清”。按照“一场一属”“一场一策”的原则,全面摸清林场人员结构、资源资产、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经摸排,全市现有国有林场8个,全部隶属于县(市、区)政府及林业部门管理,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的有7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24.96万亩,现实有职工38人,各林场均无自办学校、医院等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机构。

 2.分类制定方案,做到方向“明”。酒泉市结合实际,制定了《酒泉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经省林业厅批复后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各县市分别指导所辖国有林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并反复修改审核,经酒泉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开始实施。目前,金塔潮湖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肃州区5个国有林场功能定位改革任务已完成,有部分资金结余,正在开展资产核查工作;敦煌市阳关林场改革方案刚刚批复,资金未支出,计划8月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3.科学划分类别,做到定位“准”。对全市纳入改革范围的7个国家林场,全部明确了功能定位。肃州区5个国有林场和金塔县潮湖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分别核定了事业编制,人员及相关经费纳入县区财政全额预算,职工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敦煌市阳关林场改革方案经敦煌市政府批复,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及相关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

 4.理顺管理机制,做到运行“顺”。改革后,国有林场明确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市、区)林业局管理。县(市、区)林业局不直接管理林场事务,主要做好林场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等落实工作。林场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创新管理模式,做到管理“活”。国有林场改革后,各林场都建立党支部,实行场长负责制和场长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国有林场场长对本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开发、林场社会稳定负总责。金塔潮湖林场创立了事企分开管理模式利用潮湖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业,成立了专门的旅游开发公司(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公司),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6.强化制度落实,做到管控“严”。改革后,各林场严格执行林地管理和生态公益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纳入国家公益林管护补偿的公益林,聘用专业护林员进行管护;对林场国有森林和经济林,指定了专人进行管护,保证了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通过改革,林场发展活力得到激发,林场职工收入大幅提高;林场职能得到转变,森林资源保护明显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林区环境、生态效益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