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四个方面的成效

来源:皋兰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4-03

 皋兰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已顺利通过中央编办和省市编办的评估验收,经初步预测,取得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机构编制总量进一步减少。改革中,皋兰县坚持把精简摆在突出位置,在“减”字上做文章,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在内部挖潜上求突破。改革后,撤销事业单位6个,申请增加政府机构限额1个,整合组建事业单位2个,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增减相抵,总体上机构总数减少3个,编制总数减少7名。二是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健全。改革中,对没有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能分散的,我们进行综合设置执法机构,变一个系统内多个部门分散执法为综合执法,使重复执法、分散执法、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现象将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职能体制进一步理顺。改革后,皋兰县将459项行政职能回归主管部门和部门综合执法机构承担,这些职能的回归,必将理顺行政体制,达到行政决策、行政裁决、行政许可等职责划归政府职能部门的目标。四是职责划分进一步明晰。改革中,我们加大事业单位撤并力度,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由相关事业单位承担。通过改革,实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激发了涉改部门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