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来源:省编办市县处     发布时间:2018-03-28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服务建设,省编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省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医药卫生机构建设、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调整理顺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692号)精神,20175月,省编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及机构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722号),明确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制度政策由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人社、卫生计生、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由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政策制定的人员、编制划转到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具体经办的人员、编制划转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撤销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增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处,成立甘肃省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较好的解决了省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责交叉、机构重叠、体制不顺的问题,市州参照省级做法,积极调整理顺体制,建全机构,全省上下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试点

 2016年以来,中央编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均提出,对市县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见。为此,省编办积极与中央编办沟通,学习借鉴中央编办、财政部在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的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我省承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庆阳、酒泉2市,分别选定1-2所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创新试点,对编制备案制所涉及的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人员管理使用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在事中事后监管、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等方面试点探索,扩大公立医院的用人自主权,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实践。

 三、多措并举解决市县公立医院人才引进难问题

 近年来,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学人才供给总量严重不足、人才断档和高水平医务人员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因编制限制、招录条件高、报酬待遇低等导致的医学人员外流与医学人才引不进并存的瓶颈问题比较突出。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最终目的要在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扩大医院的用人自主权,有效解决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难、保留难的问题。为此,省编办在放宽县级公立医院用编权限,扩大用人自主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进现有市县公立医院用编审核方式,市县公立医院只要有空编,就可以在空编内安排招聘;对于市县公立医院亟需的紧缺人才,以市州为单位可以先引进人才,后再将用编计划报省编办备案;同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进行调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18124日,省编办会同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学人才招聘培养工作的通知》,为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亟需紧缺医学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