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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编办     发布时间:2016-08-16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6】28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进“十三五”期间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我省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评选推荐范围

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内设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及其内设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等。

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省级及以下机构编制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处级及以下正式在职人员。

()评选推荐名额

拟表彰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32个左右,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32名左右。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两个候选先进集体和两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为此,省人社厅、省编办决定,14个市(州)各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1名候选先进工作者;省编办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1名候选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站位。树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新理念引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在推进筒政放权、权责清单、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控编减编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在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新常态的自觉性强。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地区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4.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良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较强,受到上级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的表扬,受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

5.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规定,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规范、扎实有效。201211日以来,本地区未发生严重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理想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对机构编制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忠实履行机构编制工作责任,认真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努力破解改革和管理难题,提出有价值的改革和管理建议,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威信较高。

3.从事机构编制工作5年以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良好,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县级以上人社和机构编制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州)人社局、编办就评选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议后,择优研究确定我省拟推荐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待结果反馈后,在全省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

4、在全省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果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二)评选推荐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对象要向基层机构编制部门以及长期在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一线工作的人员倾斜。根据省部级评选表彰工作的规定,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已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一般应推荐科级及以下干部,处级干部人数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对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要结合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听取意见、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全方位了解拟推荐对象的突出事迹、群众口碑、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主动帮助推荐对象履行征求意见手续。征求意见应由各推荐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推荐对象自行办理。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注重对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努力把评选推荐过程转化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为评选表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严肃评选推荐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严肃评选推荐纪律,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防止“弱势陪选”。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严格杜绝带“病”表彰,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推荐名额。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和奖金,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四、进度安排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放弃。

在对推荐对象层层审核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于82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附件4)。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征求意见情况等。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附后。先进事迹材料分为综合表现和主要业绩两部分。综合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纪律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主要业绩要写明该项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的水平,以及集体或本人的职责和作用等,文字要求准确精炼,反映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6份。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客观真实地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五、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六、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甘肃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编办综合处,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1)。

   

联 系 人:王成军  省编办综合处

    联系电话:0931-89229608922985(传真)13919038562

电子邮件:wchj19038562@163.com

 

附件:1.甘肃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815

 

 

 

 

 

 

 

 

 

 

 

 

 

 

 

 

 

 

 

附件1

 

甘肃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构编制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长:

高建国  省编办副主任(正厅长级)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

    省编委督查室督查专员(副厅长级)

    省编办副主任

周兆晖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员:

朱泓霖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张玉发  省编办综合处处长

王燕华  省编办市县处处长

    省编办督查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

朱泓霖(兼)

张玉发(兼)

办公室成员: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处长

王成军  省编办综合处副处长

张剑莉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省编办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附件2-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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