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庄浪县编办“六个规范”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

来源:庄浪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7-05-27

 平凉市庄浪县编办创新思路,综合施策,坚持“六个规范”,着力破解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有效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职能管理。结合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按照“四个分开”原则,重新梳理研究部门职能配置和职责交叉问题,修订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做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

 二是规范机构管理。严格落实两个“只减不增”要求,坚持机构“撤一建一、多撤少建”原则,严格执行机构审批权限,实行科级事业单位限额管理,机构总数实现了只减不增。

 三是规范编制管理。严控行政事业编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大余缺调剂力度,确保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是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完善领导职数核定原则和标准,建立领导职数清单,严格按领导职数清单配备干部,严禁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是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严格控制编制外用工总量,理顺编制外用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关系,凡是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解决的,不再核定编外用工。

 六是规范审批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明确编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权限,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落实“三先三后”工作机制和“两卡两单”用编程序,前置审批关口,强化审批管理,形成多部门联动、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机构编制管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规范高效。

                                            (庄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