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甘肃省编办     发布时间:2017-02-08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省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直各部门和市县机构改革方案。

2、负责统一管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

3、负责审核审批省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市县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负责审核省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

4、负责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

5、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

6、负责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

8、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党中央、国务院部委管理为主在甘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承办省委、省政府、省编委和中央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编办设7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研究室)、省直机关机构编制处、省直事业机构编制处、市县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督查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1个直属行政机构,即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我办基本支出共计1127.64万元,上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共计938.9万元。较2016年增加188.74万元,增长17.92%,原因为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资等。

(二)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业务活动费项目1个,其中: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业务费。设立依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甘机编发201067)、《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函》(甘政办函201360)等。资金分配办法:围绕2017年机构编制工作重点安排,结合我办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资金具体分配。主要使用方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推进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督查和审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工作。

2.项目评审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共1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0个。

3.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2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22万元,较2016年增加622.97万元,增长42.62%。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9万元,较2016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78万元,增加8.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4.住房保障支出59.08万元,增加10.21万元,增长17.1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5.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813.55万元,增加8.1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用14.97万元,增加1.66万元,增加11%。主要是中编办及外省调研人次增加(预算为35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6年持平。

 4.培训费34.74万元,较2016年增加11.9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培训、电子编制证系统培训、统一社会代码业务培训等次数增加。

 5.会议费72万元,较2016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全部为办公设备等货物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指用于推动文化大省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根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贴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不包括驾驶员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10、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28

 

 

 附件:省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